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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苏丹要求通知

* 来源: * 作者: admin * 发表时间: 2015-05-15 10:36:43 * 浏览: 199
各相关单位:
近日收到质检总局《关于苏丹要求部分进口产品必须符合苏丹标准的警示通报》通知,苏丹方面为打击劣质商品和质量违法行为,要求从2015年7月1日起进口产品必须符合苏丹标准,不符合苏丹标准的产品将被退运。
为维护我国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,质检总局与苏丹进出口监管总局进行了磋商,要求苏丹承认中国标准。经过双方协商,双方签署了会谈纪要,苏方同意第一步仅对质量问题突出的产品实施上述要求,涉及450个苏丹标准(附件2、3);其余产品同意中方要求,继续按照中国标准组织生产。
请各相关生产企业重视苏丹对进口产品的新要求,利用2015年7月1日前这段过渡期,尽快熟悉与本公司产品相关的苏丹标准,避免出现退运等不必要的损失。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可以登录质检总局网站http://jyjgs.aqsiq.gov.cn/index.htm,下载苏丹标准目录,参考使用。
 
东莞检验检疫局轻纺科
2015年5月12日